江社工协〔2020〕37号
各会员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宣传侨乡社会工作行业发展,倡导社工服务理念,总结社会工作实务经验,提升我市社会工作的本土化理论服务水平,树立社工服务典型,以点带面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健康、持续发展,在江门市民政局指导下,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将开展2020年度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2020年度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旨在积极发掘、宣传及表彰有代表性的社会工作服务案例,全面搜集和梳理本土社工服务的先进经验和事迹,进一步弘扬社工服务行业的正能量,提升社工行业服务形象,优化社工行业服务质量。
二、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
本次案例评选活动面向本会全体会员的社工服务项目或服务站点所产生的优秀个案、小组、社区服务、项目服务等典型案例。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遴选20个服务成效明显的优秀服务案例。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案例2篇,各奖励1000元;
二等奖案例3篇,各奖励500元;
三等奖案例5篇,各奖励300元;
优秀奖案例10篇,各奖励100元。
所有获奖案例的作者均获本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所有获奖作品将汇编成册。另外,本会将向广东省民政厅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益时报》、《社会与公益》杂志和“社工中国网”、“中国社工协会会员服务网”等媒体、公益网络平台推荐刊发获奖作品,并推荐优秀案例参与全国百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案例评选。
三、申报要求
(一)面向对象
社工服务优秀案例申报主体为本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申报主体为单位会员的,应具备合法的法人资格,承接开展有关社工服务项目,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3、申报主体为个人会员的,须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二)案例要求
根据《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评选办法》,遵循时效性、真实性、专业性、效益性、示范性、系统性、公益性原则,优先考虑发生在2020年的案例。要求案例所述内容真实有效,公正客观;所提供的文字材料具备社会工作方法的基本要素,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反映区域特色并对同类服务具有积极示范作用。
(三)格式要求
申报单位(或个人)需按照《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申报书》的格式要求撰写案例。语言简洁通顺,能够给人以启迪和借鉴。对于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敏感问题需保密并做技术性处理。
(四)数量要求
同一申报主体提交案例不超过2个,同一推荐单位推荐案例不超过3个。
四、评选流程
(一)申报
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申报书》,于1月2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含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送至本会。
(二)初审评选
本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公布初选入围案例名单,提前通知初选入围案例申报者准备现场路演。
(三)现场路演
初选入围案例申报者按照《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测评审查表》准备现场路演,专家评审团从案例的时效、真实、专业、效益、可推广性等角度综合考量评分,根据得分高低评选出最终获奖名单。
(四)审核确定
本会组织专家、学者召开评审会议,对入围案例进行终审并确定表彰名单。
(五)公示
本会在协会网站公布2020年度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获奖名单,公示期为5天。
(六)表彰奖励
2020年度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本会对优秀案例予以表彰与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说明
(一)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务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二)参评即授权本会编印、刊发相关案例、研究、资料,本会承诺尊重并维护参评单位、个人的知识产权、署名权等合法权益。
附件: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评选办法(点击下载附件)
【(案例评选办法)附件1: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申报书】(点击下载附件)
【(案例评选办法)附件2: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测评审查表】(点击下载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林艳玲,0750-386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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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
2020年12月24日